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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须忠实于原意——新差错11(八下《小石潭记》) [打印本页]

作者: 磁之场    时间: 2022-3-31 10:54
标题: 须忠实于原意——新差错11(八下《小石潭记》)
须忠实于原意——新差错11(八下《小石潭记》)

说明
    新差错,指本学期才发现而非之前没有的疑似差错——或许并非差错。

教材
    2021学年八年级下册《小石潭记》,58页:

    从小丘西行百二十步,隔篁竹,闻水声,如鸣珮环,心乐之。
    注释
    〔如鸣珮环〕好像珮环碰撞的声音。珮,环,都是玉饰。
浅析
    注释似未能忠实于原文语意。

    原文“如鸣珮环”,结构为“动/宾”——“如/鸣珮环”;其宾语部分“鸣珮环”,结构为“动/宾”——“鸣/珮环”。
    原文意为“好像/碰撞珮环(的声音)”。
    注释“好像珮环碰撞的声音”,结构为“动/宾”——“好像/珮环碰撞(的声音)”;其宾语部分“珮环碰撞(的声音)”,结构为“主/谓”——“珮环/碰撞(的声音)”。
    注释要说成文言则为“如/珮环鸣”。
    原文与注释两相比较,可见,按注释不可还原为原文。原文宾语部分之“鸣珮环”(动宾),注释宾语部分之“珮环鸣”(主谓,文言),两者结构、语意应一却不一。
    注释须讲求“信、达、雅”,且以“信”为首,为要——不是说释得通顺便可。“信”,真实性,忠实于原文重要的人、事、景、物、语、理,其中“语”为语意。
    注释可改为“如/动宾”结构、语意:

    〔如鸣珮环〕好像碰撞珮环的声音。珮,环,都是玉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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