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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南社区开展“品质旅游、与法同行” 旅游普法活动 [打印本页]
作者: 新南社区服务中心 时间: 2021-11-22 09:13
标题: 新南社区开展“品质旅游、与法同行” 旅游普法活动
新南社区开展“品质旅游、与法同行” 旅游普法活动
6 K% s% c* ^9 n; b! k, j& X! f 为增强社区居民旅游权益保障意识,倡导文明旅游行为,2021年11月17日,新南社区对接罗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开展了“品质旅游、与法同行”为主题的旅游普法进社区活动,32名居民参加。
) y) X8 S4 o! a& V6 P 活动现场播放了快板节目《清乱象、保畅游》视频和展示以案释法案例展板。罗湖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执法人员结合近年来常见的旅游纠纷及查办案例,向大家普及了常见的低价游类型、老年人常见受骗原因以及防范低价游的措施,强调外出旅游要选择正规旅行社、务必签订旅游合同、选择合适行程、建议购买相关保险、行程中强化安全意识及加强理性消费等六个方面注意事项。活动还设置了互动环节,鼓励老年人分享自己的旅游经历,由执法人员当场点评,指出其哪些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哪些消费陷阱可以依法予以避免。不少老年人表示以前参加过类似的“低价一日游”,在旅游过程中碰到了不少问题,但因价格低且不知道维权渠道,往往不了了之。参与听讲的居民们纷纷表示,听完讲座才明白,原来以为超级划算的低价游,是拿自己的生命在进行豪赌;原来嘘寒问暖式亲情旅游推销,都是暗藏消费陷阱的;我们再也不会上当了。 x6 ~* j$ ~* s) y
执法人员最后还提醒,如果在旅游途中遇到旅游纠纷问题,维权不便,可以留存相关证据,待回程后可拨打“12301”“12345”等投诉电话。投诉举报时,尽可能提供详细举报信息和真实有效的证据,主要的证据包括旅游合同、旅游行程表、旅游发票、车船票据、门票、购物发票以及其他可以证明侵权、违约的资料等。+ T! M A* L0 t
本次旅游普法进社区活动,聚焦群众关切的旅游出行领域,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得到了辖区居民的一致好评。不仅增强了居民的防骗意识,提升了对“免费旅游”或“免费领鸡蛋”等虚假旅游产品的辨识能力,还让他们懂得了捂紧“钱袋子”、守好“养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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