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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在自己的店门口玻璃上贴了张转让信息,结果收到了城管的200元罚单(宝安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已回应) [打印本页]

作者: 13530092016    时间: 2020-5-11 11:50
标题: 在自己的店门口玻璃上贴了张转让信息,结果收到了城管的200元罚单(宝安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已回应)
自己开了个小店铺,不偷不抢,疫情下实体难做,支撑不了只好转让,于是在自己的店门口玻璃上贴了张转让纸,结果店还没转出去,却收到到松岗城管的200元罚单,说是乱张贴,在我店门口的墙壁上贴满了公安消防社区网格各种各样的宣传单,我只是在自己的玻璃上贴了一张转让纸却成了乱张贴,还责令二天内必须去交罚款,否则停我手机号码,现在的城管也太强大。我给城管执法队打电话,说我老婆在生小孩过几天再去交罚款行不行,结果回复是不行,生老病死都不如他200元罚款重要...........
作者: 13530092016    时间: 2020-5-11 12:08
在城中村店铺房子招租转让,不让贴纸该上哪里去广而告知?凡事一刀切。
作者: 盘古的斧头    时间: 2020-5-11 13:45
这个的确不可以。
作者: 一米阳光668    时间: 2020-5-11 14:30
好几个月都没有收入.正常
作者: 齐天大圣尊者    时间: 2020-5-11 15:04
写在玻璃里面也算乱张帖吗?
作者: 齐天大圣尊者    时间: 2020-5-11 15:06
从楼主的遭遇,让我想到一个词:没人性。
作者: 乐摄    时间: 2020-5-11 16:15
有理说不清的政策,对社会不产生负面影响的不应该初次就处罚,给予警告一次处理合理点。

作者: xiegc1    时间: 2020-5-11 17:21
城管要钱的手法变化了,但是那个心态还是没有变!
作者: luo英子    时间: 2020-5-11 18:05


作者: 13530092016    时间: 2020-5-11 20:38
我只不过是想贴张纸把店转掉罢了,乱张贴?这二张图又算是什么呢?全是店门口拍的,这让我想一句名言,什么火什么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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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ike-choi    时间: 2020-5-11 20:43
这个还真是有!
此前坂田整顿风行时,门上贴的任何东西都被撕了,其它店铺门上都不让贴招租、转让的。
现在风平浪静了,又没人理了。
最主要的是墙上原本用于本栋房东和城管粘贴的框框,被其它贴小广告招租的贴的污七八糟,但是都没人理会,一直那么邋遢着。

作者: vv/d    时间: 2020-5-11 21:46
他贴的都是对的

作者: 南国茶痴    时间: 2020-5-12 08:55
有点不好理解
作者: wzl1124    时间: 2020-5-12 09:08
典型的只需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现在的有些部门,都懒的说你们了。尸位素餐,遇到利益跑的比兔子都快。遇到责任,就一推二六五,比国足厉害千万倍。
作者: 吾非鱼    时间: 2020-5-12 09:32
城管部门应回应下这事
作者: Jinggoal    时间: 2020-5-12 09:33
不合理,城管应当退还罚款,并道歉
作者: szasam    时间: 2020-5-12 12:05
以前看过城管的一条文,说玻璃橱窗内贴的广告,如果在外路面能看到的都属罚款范围,真无语!那些坐在空调室内制定条文的,哪知小店铺的苦!天下的小鸟一样的颜色!
作者: 盘古的斧头    时间: 2020-5-12 13:29
印象中城市管理和广告法,有这两个法对此对有规定,楼主的行为是违法的。
作者: wzl1124    时间: 2020-5-12 14:55
这个时候和老百姓讲法了啊,遇到问题的时候,找到相关部门,法去那里了?
作者: Jinggoal    时间: 2020-5-12 15:37
那穿广告衫是不是也违法?
作者: 13530092016    时间: 2020-5-12 16:17
谢谢大家,谢谢深圳特区报的小虎哥和执法队领导的关注,事情已经得到了完美的解决,鉴于我生小孩的特殊情况,领导已经撤销了罚款,给予一个警告批评教育,在深圳生活了20几年,能够体会到深圳的文明,如果这件事放在内地的其他城市,恐怕得不到任何的回应,深圳的文明确实是走在了中国的前列,希望以后制定政策时,上位者能够多站几个角度去衡量思考,执法者能够多一些包容,百姓多一点体谅,上位者,执法者,普通百姓各有各的难,各有各的苦,相互包容,多一些和谐,共建深圳的文明!
作者: 深坛新闻主播    时间: 2020-5-12 18:12
宝安区松岗街道办事处授权发布:

    网友您好,你的问题收悉。根据您反映的内容我街道相关部门会对此事进行核实。核实完毕后,将会将相关情况给您进行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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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齐天大圣尊者    时间: 2020-5-12 18:17
抬高一寸枪口,彰显人性光辉。
作者: 13530092016    时间: 2020-5-12 20:00
事情已经得到解决了,当时发帖并没有想到会引起关注,只是抱着发发牢骚和提醒普通的百姓,在自己店铺门口贴转让纸是违法的行为,说实话,我真的不知道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在中国成千上万的条例,别说一个普通百姓就是一个法律的精英,也未必能够理得清这众多的条例,城市是需要管理,没有了管理会乱成一团糟,但是并非是只管不理只堵不疏,城市需要脸面百姓也需要生活,一刀切的做法并不可取,执法者在执法过程中多一些包容和理解,并非所有的百姓都是法律界精英。
作者: ljbpm    时间: 2020-5-12 20:18
现在疫情下,各行各业都不容易,可有些部门偏偏机械化执法,真是无语~
作者: 牙拉锁    时间: 2020-5-12 20:52
这种事还真遇到过.
去年某月,店内帖招聘员工,被要求撕掉,不然罚款.
今年疫情复工后,租某商业大楼内,装修过程中,外面的城管应该是看到运垃圾的车询问进来,要求向街道办相关部门报备审批,不能开工,否则罚款以千起步.....
P民不懂,也不敢理论,要求咋准备就咋准备老老实实去街道报备.....
作者: 深圳大胡子    时间: 2020-5-12 21:30
这个实在太过分了,为了钱无所不及。最近在国内闹得满城风雨的电动车罚二千事件,类似这种以罚代管的行为,严重影响了深圳的形象!
作者: 深坛新闻主播    时间: 2020-5-13 11:48
宝安区松岗街道办事处授权发布:
      深圳论坛的网友“13530092016”:
      您好,收到您反映的问题,我街道执法队立即核实相关情况,并与您取得联系,考虑到您家庭有孕妇在待产期间,需要有人时时照顾等特殊情况,街道执法队以口头教育的形式,告知您做好该处张贴的清理工作,并保证不在出现乱张贴的行为,于5月12日下午2点30分,我街道执法队到现场核查,该处已清理完毕。感谢您对街道工作的支持,城市面貌的提升需要我们各方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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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ohshit    时间: 2020-5-13 15:38
我觉得既然他们这么闲,为什么不去整治共享单车上面贴的狗皮膏药,驾驶证收分,刻章办证看到都烦。

作者: yedecps    时间: 2020-5-13 16:22
贴个转让广告就把人手机号封了,有点不妥吧!
作者: 一个有话说    时间: 2020-5-14 13:55
现在的深圳!文件下来是可以!好好的经给坏和尚念坏了!以沙井来讲官网发出来允许店铺门口摆买!但到时了实际结果!还是一刀切!受伤的永远是底层!如果有机会我不再做生意了!不再创业了太难了

作者: 后山竹子林    时间: 2020-5-14 15:20

也许楼主的行为算是在乱张贴的范畴,但比起牛皮癣来说,显然要文明的多,且也能为大多数中国人民理解与认同。这样的事,充其量,即便不符合要求,也最多是责令改正,怎么会立即上升为处罚呢?只因为这店主是显而易见的,是随时可以捏住的!所以虽然似乎有法规依据,但未免缺失了人性!这样的CG队伍显然也难以融入和谐社会,反而是社会矛盾的激发者!无怪乎,CG队伍在众多的老百姓心目中角色不正!

作者: 盘古的斧头    时间: 2020-5-14 15:51
《深圳市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35条:
禁止在建(构)筑物的外墙及市政公用设施、管线等户外设施和树木上张贴、涂写、刻画。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清理,每处并处二百元罚款。
——据解释,门属于墙。
作者: 东北老哥我    时间: 2020-5-14 16:39
唉,商家快歇菜半年了!哪有什么报复性消费,只见满大街大盖帽们的报复性罚款!

作者: 东北老哥我    时间: 2020-5-14 16:39
为深圳论坛点赞!大赞![强][强][强]咱们有了痛感,必须来深圳论坛喊,论坛扩音器,方能喊醒疯狂罚款又装死睡的权力部门!

作者: 东北老哥我    时间: 2020-5-14 16:41
深坛新闻主播 发表于 2020-5-13 11:48
宝安区松岗街道办事处授权发布:
      深圳论坛的网友“13530092016”:
      您好,收到您反映的问题, ...

我呸!

作者: haowan101    时间: 2020-5-14 16:49
他们可以随便贴,其他人不行。
作者: 沉浮123456    时间: 2020-5-14 17:13
要钱不要脸

作者: 吾非鱼    时间: 2020-5-14 17:37
这样做让人真心不服
作者: wzl1124    时间: 2020-5-14 17:48
你们嘴大,你们说了算呗。
作者: zyu1976    时间: 2020-5-14 19:20
城市是要管理,但不是出一些脑残的法来打击底层百姓。
作者: changehuang    时间: 2020-5-14 21:21
张转让就是乱张贴?那我要转让我要贴哪里?贴在里面?给谁看?我也着实不懂,你看公安,消防,电动车,防诈骗的这些警示贴的到处都是怎么都没有人说乱张贴呢?
作者: changehuang    时间: 2020-5-14 21:25
那你来想想,如果你的要店要转让了,你是贴在哪里?不贴门外,贴家里?
作者: 保鲜爱情    时间: 2020-5-14 23:09
太过粪了
作者: 水的绿萝    时间: 2020-5-15 09:38
当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时,是使人感到沮丧;当别人无视你的沮丧时,你会感到愤怒;然后会指责,会攻击。需要更好的立法程序,并在实施中不断及时的修正。期待立法的迅速性有助于符合变化正在加快的实际。好的法律是保护整个社会的利益,少数人的利益如果受到损害,是令人感到沮丧的事情。不过,世界上有完美的法律吗?
作者: 水的绿萝    时间: 2020-5-15 09:39
执法的人员,承担着执法必严的重任,同时,如果说他们看到被处罚者的痛苦而不感到难过的话,那也是不符合人性的。在严格执法和视而不见面前作出选择,应该也是非常艰难的选择吧?
作者: SZLTCNMGB    时间: 2020-5-15 09:45
我想问下那些政府贴的很多通告,比如这次的疫情的告示到处的贴城管为啥不去管,它们那样贴也不美观呀?按政府的要求也要集中到一块贴才行吧?所以城管的做法就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个道理不是一样吗?

作者: SAMCHOW2013    时间: 2020-5-15 10:19
纯属教条主义。
作者: 花花宇宙V    时间: 2020-5-15 10:57
看到这则消息太恼火了,你看人家有店铺在好找到人是吧。先不说你这个执法的依据合不合理,合不合法。难道停人家手机号也是规定上说的吗,人家又不是打骚扰电话又不是牛皮鲜广告,你是依据什么要停人家手机号呢,就算这个是违观行为,但是跟人家的手机号并没有关系吧。如果人家贴的是QQ号、邮箱号、地址什么的、是不是都要封了。再说了贴广告的人也不一定是广告内容上手机号的主人。你要处罚的是贴广告的人的行为。随便停人家手机号这个行为太不光明磊落了,太不厚道,这样的方式不应该在文明城市出现。你把人家手机号停了,现在深圳的街道上还能找到电话亭吗,遇到要打电话的人,你们城管会借手机给人家打电话吗?难道这几家手机网络运营公司也和中信银行一样吗,随随便便就答应停号吗,我们的手机号就没有相关的制度保护。        前些天深圳交警的电动自行车罚2000元事情已收场了,不罚了,明明是制定出来的特区法规又停了。他们自己都觉得这个太不合理了,所以就取消了。希望相关的部门制定政策能慎重点、靠谱点。不合理、不靠谱的快点改。

作者: 水的绿萝    时间: 2020-5-15 11:23
“似乎很担心遇到处罚,是吗?尤其在你并不知道有这个法律规定,受到了处罚,会很难受,会将自责变为指责,甚至去攻击别人,从而想保护自己。不想接受这样的现实?
政府和社区为了战胜这次疫情,作了大量宣传工作,那些宣传的告示和通告使我感到安心。这些也要成为你攻击的对象吗?”

作者: z8li    时间: 2020-5-15 11:53
这个事件确实争议很大,暴露出我们在立法、普法和执法方面长期存在的问题。有争议是好事,能引起大家的关注和反思,从而推动社会进步,很多法规都是在争议中不断被完善,甚至被废除的
你怎么看“某市民因‘乱张贴’而收到罚单,在网上发帖抱怨后城管撤销罚单”?

作者: davisdeng2020    时间: 2020-5-15 11:53
脑残的城管执法
作者: xiegc1    时间: 2020-5-15 15:03
即使你安心也是违法,除非你贴之前有获得人大的临时授权!要不一样违法,别人愤怒的原因是不平等!很多部门认为自己代表政府就可以凌驾在法律之上?
作者: 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时间: 2020-5-15 15:49
       在收悉网友反映的《在自己的店门口玻璃上贴了张转让信息,结果收到了松岗城管的200元罚单》的问题后,宝安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与有关部门进行认真研讨。经核查,5月9日,松岗街道综合执法队工作人员在朗下社区中海地产西岸华府南区3栋109巡查时,发现该处有乱张贴现象,工作人员于当天将信息录入《深圳市数字化综合执法系统》,随后以电话形式告知当事人涉嫌违法张贴,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并通知当事人到松岗街道综合执法队协助调查处理。当事人反映家中有孕妇待产,需要有人实时照顾。2020年5月12日13:00分,松岗街道综合执法队在向当事人核实相关情况后,考虑到情况特殊,对当事人违法张贴广告的行为予以口头警告处理,并要求店主做好自行清理工作及保证以后不再乱张贴。5月12日下午14:30分,松岗街道综合执法队工作人员到现场核查,该处广告已清理完毕。鉴于当事人存在违法张贴广告的行为,松岗街道综合执法队依法对该行为进行了立案,但在了解到当事人家庭的特殊困难后,对当事人进行口头警告,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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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飘逸公子    时间: 2020-5-15 16:54
大家多拍一些政*府部门乱张贴、乱悬挂的照片发到此贴,好好对比对比,是否存在“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以事实说话,更容易堵嘴。
作者: ljbpm    时间: 2020-5-15 18:26
纵观整件事件,就是政府某些部门机械执法,粗暴执法,丝毫不考虑疫情下普通老百姓面临的疾苦
作者: 天聊    时间: 2020-5-15 22:38
挖掉好好的路面是提升,砍去茂密的大树是提升,罚人家在自己店面贴的告示也是提升。好一个通用借口。
作者: hzh_999    时间: 2020-5-16 18:02
我有点看不明白。到底是批评教育城管执法队员还是继续批评楼主在自己铺位贴通告?如是批评楼主的话,我认为还是太不人性化了。他们就是欺负老实人。
作者: 后山竹子林    时间: 2020-5-16 23:12
今晚再度关注此事,其实越想越难以理解,如下:
1、既然做了立案,但在领导过问及了解当事人家庭情况之下,改罚款为口头警告、责令改正。此事看起来挺好的。但背后有个大问题,就是对于类似的事怎么处理,完全由城管说了算,想罚就罚,想口头警告就警告,何其简单粗暴?如果当事人不上论坛,没有一定的影响,我想他喊破天也没用!
2、什么叫乱张贴?怎么定性怎么定义?难道就靠城管两张嘴?
3、请看看街头的所有张贴行为。此当事人的张贴是不是比街头的那些张贴更过分?我认为,他的张贴是规矩的!那么请问:城管有没有给街头的更过分的张贴问题管过来了,而来管这些在常人眼里(不紧要的)根本就不影响城市美观的行为予以处罚?如果这样,我敢说,城管是不是随时可以对任何一家商户进行处罚(因为几乎没有一家商户不在城管部门所认为的乱张贴范围的)?如:张贴温馨提示、招聘、转让、药店新上的药、药店新来了口罩、菜馆的菜品醒目的张贴在玻璃上等等,以上这些只要张贴在店门口的玻璃墙上什么就可以处罚了?请城管告诉公众,以上这些是不是都可以定义为乱张贴?我想城管自己也难以分清楚吧?
4、此事看起来,好像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似乎处罚没什么毛病。但是,一:对条文的理解是否有问题?二:真正管理好城市,那么也请从公众、大众的角度去理解!我想,在我们社会主义中国,一条规定,如果大多数人很容易就违法的话,那说明了什么问题呢?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呢?
5、”牢记初心,不忘使命“。这不是一句口号!
作者: sefen99    时间: 2020-5-17 09:49
宝安的执法部门这么拽?吓得我瑟瑟发抖
作者: lkj1314520    时间: 2020-5-17 11:07
不是说党是为人民服务吗,现在怎么都没有服务了?为什么只有收罚款,没有帮助我们呢,请问我们要转让要在哪里发信息呢?还有个问题就是为什么深圳大部分人都那么不和谐,为什么任何事情都是除了钱才能解决问题?为什么不提升城市文明呢,提升人民素质呢?而是要钱打压呢?
作者: lkj1314520    时间: 2020-5-17 11:10
不是说为人民服务吗,现在的深圳 城管  党  怎么了?  整改要怎么改,从哪里改? 你倒是给个解决的方案啊,不然老百姓天天给你们交税 ,税收你们都花哪里去了,怎么还要一直收钱呢罚款呢
作者: 镰刀    时间: 2020-5-17 22:33
官  字两个口,要钱的手法确实是变了,最早期深圳是查暂住证,没有钱,广东户籍,遣送新宁,外省遣送樟木头。
作者: 深圳大胡子    时间: 2020-5-18 00:18
你们是执法单位,你们无权解释法律,更不能过度解读法律。贴在自己有使用权的物业里面,是否属于影响市容的范畴?你们的吃相太难看.......
作者: huafox    时间: 2020-5-18 09:32
在自己店铺,贴个转让,这不是很正常吗,疫情环境下,多少店铺已经倒闭,多少工厂倒闭,工人下岗,你们有铁饭碗,别人要生存,  自允许自家人贴,你们自己看看你们贴的那些疫情防疫,以及安全消防的,满街到处贴,基本每栋楼,没个店铺门口全贴,这些才是需要整顿,贴这个真有用吗,有人看吗,形式主义,就是做给上面的领导看!
作者: hzh_999    时间: 2020-5-18 10:10
您说得太好了!
作者: 东江源    时间: 2020-5-18 10:43
在共度疫情难关的时候,请城管执法队有更多的人性化执法,后续的处理结果就比较人性化,点个赞!
作者: 新司机    时间: 2020-5-18 14:52
深坛新闻主播 发表于 2020-5-13 11:48
宝安区松岗街道办事处授权发布:
      深圳论坛的网友“13530092016”:
      您好,收到您反映的问题, ...

这么容易变?如果不爆出来呢,是不是就收入200了?

作者: 新司机    时间: 2020-5-18 14:53
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表于 2020-5-15 15:49
在收悉网友反映的《在自己的店门口玻璃上贴了张转让信息,结果收到了松岗城管的200元罚单》的问题后 ...

恶心

作者: exceedme    时间: 2020-5-18 15:00
我只看到外墙,要是楼主是贴在门里算吗?再有,如果楼主的转让广告是拿个铁架子支撑在玻璃后面,又算违法吗?
作者: hanyur    时间: 2020-5-19 16:41
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乱管。那么多乱摆卖,占道等等是眼瞎了看不见吗
作者: ssel    时间: 2020-5-19 16:52
oohshit 发表于 2020-5-13 15:38
我觉得既然他们这么闲,为什么不去整治共享单车上面贴的狗皮膏药,驾驶证收分,刻章办证看到都烦。
...

这个说的太对了

作者: 飘逸公子    时间: 2020-5-19 17:12
基层有执法权,还有释法权。
很牛的
作者: 飘逸公子    时间: 2020-5-19 17:13
只许他们放火,只许百姓点灯,生动写照
作者: Kylinlhx    时间: 2020-5-19 20:20
媒体才是最好的执行官
作者: liuhongbo12869    时间: 2020-5-20 10:24

作者: 博愚    时间: 2020-5-21 11:10
问得好!!!是的,看到这个消息的时候,还是蛮气氛的,执法的边界,执法人员一定要搞清楚,管的过宽,过死,过于随意,都是对执法威严的亵渎,深圳本来就是一座很包容的城市,充满活力,自家店面贴转让告示也是历来的惯例,保留小店主的一点弹性生活空间吧。
作者: 博愚    时间: 2020-5-21 11:13
最后没有罚款成,不存在退还一说。
作者: haowan101    时间: 2020-5-21 12:05
此时的城管吃相很难看。恶性
作者: 冷眼风云    时间: 2020-5-21 21:39
“禁止乱张贴”,重点在一个“乱”字!自己的店门上贴个告示通知之类的,何来的“乱”?这样过度执法,难道吃饱饭了没事干,尽管添乱?
作者: 凤凤1342422    时间: 2020-5-21 21:48
已经这么难了,还要这样补刀!

作者: 凤凤1342422    时间: 2020-5-21 22:47
照这样看,过年贴对联也得好好斟酌一下了

作者: 花花宇宙V    时间: 2020-5-28 14:32
我们车辆违章了,交警也不是要把条贴在车窗上吗,这样是不是也是乱张贴,如果这个房子欠物业费、水电费、房租,房东和物业的告示也会贴在这个房子的门上或是墙上,假如这个房子还有其他法律上的问题,法院贴告示也会贴在这里啊。你说让他们贴到哪里去呢,你们脑子是怎么回事呢,你们不想想,你们拿的这些所谓“规定条例”,其实是有问题的,根本就不合逻辑,出了深圳就会成为笑话。     还有什么草坪上停车就要按车子的面积算罚款,好像要罚几千到上万块钱,这其实是非常不合理的,这种所谓的规定。罚款可以,但是一定要有个度,这种太狠的处罚方式非常不人道,不文明。虽然草坪停车要处罚,但是他的危害程度显然没有那么大。深圳不就是经常主动的去翻新绿化带和公园吗,这个时候就没有危害和损失了吗?其实影响大的是占道经营和扰民等问题。

作者: freeze0204    时间: 2020-5-31 15:03
忍不住上来留个言,之前去发过传单,被人把别人丢掉垃圾桶的名片贴在公交车站的栏上,然后拍照了说我乱张贴,要交200不然停我手机。,为什么我知道别人不可能去做那种事呢,因为名片是故意粘在非常隐蔽的地方的,而且名片本身不是粘的,我发的是传单,不是张贴,发传单不违法,乱张贴违法啊他们为了赚钱也太有想法了  
作者: szzhangwm1    时间: 2020-6-1 09:55
真的看不过眼,以前也常只是听说有,没想还真有此事,真的太可恶了。城管局这种行为跟强盗没什么区别,管理部门应该给广大市民一个交代。
作者: 撕新装    时间: 2020-6-2 09:02
     支持楼主,禁止乱张贴和禁止张贴是有区别的。建议宝安城管局都去学习三天。
作者: 花花宇宙V    时间: 2020-6-3 11:46
支持上述观点,宝安区城管局全体都有集体学习3天,并向当事人道歉,并向社会公布后续处理办法,不能这样不吭声了。
作者: 阿亮0201    时间: 2020-6-16 13:02
请问“不及时交罚款,就要对当事人手机停机处理”,这一个什么处罚条款?在哪里可以查询?还有街头巡查是大多是保安公司的协管员,他们有执法权吗?有司法部门印制执法证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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