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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需于民] 石芽岭地铁口这家共享单车品牌也太过分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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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9 16:18 |显示全部楼层

市交通运输局龙岗管理局授权发布:
  根据交通运输部等十部委《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规定“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我区已对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企业开展约谈,并督促各企业做好路面已投放车辆的回收工作。目前正督促相关企业加快回收工作,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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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交通运输部十部委都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深圳为什么不立法禁止共享电动车?不然深圳的立法权用来干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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