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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食品】建议促进餐饮商家增加公示(明示)内容 [打印本页]

作者: qq2233405099    时间: 2024-4-17 14:29
标题: 【食品】建议促进餐饮商家增加公示(明示)内容
本帖最后由 qq2233405099 于 2024-4-17 14:43 编辑

3月21日,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推进预制菜标准体系建设,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大力推广餐饮环节使用预制菜明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目前,市场上(包括外卖平台上)很多商家均使用了料理包、预制菜,但消费者仍无法得知自己所购买的餐品是否是预制菜,建议:
1.商家(含线上外卖平台和线下堂食餐饮门店)是否使用了预制菜,应明确给与明示。2.外卖平台应要求商家上传包括但不局限于三张及以上照片:门店照、大堂照、后厨照等,严禁上传虚假门店照片等,外卖平台探索线上也推行实时的阳光后厨,明厨亮照;
3.提高对纯外卖不做堂食餐饮商家准入门槛啊,加大食品安全检查力度,这一类餐饮店一般位置在城中村边角落,比较隐蔽,监管少,卫生、食品安全等问题大。
预制料理包的存在,降低了餐饮行业的入门门槛,外卖平台上的很多商家只加热料理包,只做外卖,如今外面的餐馆上,也有很多商家用着从冰箱里拿出来的料理包,加热一下就出餐,商家收着现煮菜的价格,卖的东西却是预制菜冷冻肉的质量,如本人已遇两家茶餐厅店、某县小吃用的料理包等,想要吃一顿新鲜现炒现做饭有点儿难。并不是说预制菜不好,不合法,不能吃,但是消费者拥有知情权、监督权和选择权,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希望能公示出来,国家也鼓励公示明示,消费者可根据自身对食品安全要求选择符合自身需求的商家,亦可逐渐淘汰食品安全做得不好的商家,使得餐饮行业更加规范,食品更加安全。
虽然现在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对某些内容进行明示,也暂无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平台所有商户必须上传门店照、大堂照、后厨照等,但深圳作为先行示范区,应深入改革,加强立法,努力提升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满意度。



作者: qq2233405099    时间: 2024-4-17 15:16
几乎没有餐厅会主动告知消费者,自己使用了预制菜,外卖、堂食中使用预制菜未告知,预制菜菜品标识不详细,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受到损害,
如果餐厅使用预制菜,应尽到明示、提醒义务,食客可以选择消费或者不消费,反之则涉嫌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作者: 1340857521    时间: 2024-4-24 17:41
我天天中午带饭都是昨天晚上吃剩下的剩菜,也算预制菜吧,吃了也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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